一是要深化项目内涵。在项目内容上,要从帮贫扶困为主的“办实事”项目拓展为就业、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百姓安居、环境改善、基础建设等综合项目,力求全方位改善民生;要在扎实做好省、市“规定动作”的同时,根据县情和民情,将民
生工程进行拓展和延伸。在民生工作中,要自我加压,提高各项实事指标,确保群众受益面更大、受益程度更高。
二是要保障资金投入。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
要创新预算编制理念,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等手段,确保新增财力的绝大部分用于民生项目投入;按照“整合项目、统筹安排、捆绑投入、
专款专用”的原则,积极创新民生工程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模式,打破部门管理界限,科学整合政府资源,集小钱办大事,努力形成发展合力;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
税收的杠杆作用,激活民间资本,拓宽筹资渠道,优化资金投入结构。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资金投资经营廉租住房、饮水工程等准公共产品,形成多元
化投入格局。
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定工作项目、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完成时限”的“四定”责任制,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的领导责任体系;健全督查督办机制,针对工作不平衡和薄弱环节,建立情况通报、督查推进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明察+暗访”、“普查+抽查”、“查行政单
位+查行政首长”等方式,对民生项目的工作机制、资金保障、实施进度和效益等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是要务求社会效果。在全县经济发展
提速增效的同时,要妥善处理一大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有效解决一系列因经济发展条件限制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明显改善“就业难
”、“饮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六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增强发展致富能力,让广大群众不断从改革
发展中得到实惠,不断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