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赵学明 汪洋 汛期是水上交通事故的多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可能提前进入主雨期,暴雨和强对流天气呈多发态势,极易发生区域性大洪水。仪陇县地方海事处充分认识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复杂性、紧迫性和严峻性,成立以处长任组长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针对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的特点、重点和难点,研究和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开展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为及时准确传递信息,确保县域船舶航运和锚泊安全,该处与移动通讯部门合作,建立并开通水情传递信息平台,并落实专人按汛期及枯水雾季值班安排做好节假日、公休日及昼夜水情传递工作。
该处要求各有船乡镇、船舶业主进一步完善汛期防洪预案,建立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做到领导、组织、队伍、物质设备和预案“五落实”。进一步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依法从严处罚无证驾驶、超载航行、非客船载客等违法行为。一是对辖区内自用船、客渡船舶进行一次临时检验,确保每艘船舶适航,有防汛器材;二是对航道、码头进行防洪安全检查,对航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航道部门进行整治;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汛前安全教育培训,据统计水上交通安全事故80%是人为事故,再健全完善的管理都不可能代替船员的实际操作,要求汛前各有船乡镇组织船主、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是切实做好对沿江采砂船等的安全检查,对船舶的锚泊、系缆设施要求船主严格按照要求配足、配齐,明确汛期遇险船舶的应急救援机动船舶,同时汛期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盯牢、管住重点船舶;五是对汛期高洪水位时船舶停靠点的系缆桩柱进行检测,对超高的采砂船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汛期高洪水位时各类船舶停靠安全;六是进一步抓好“救生衣行动”的专项整治,确保两个100%的落实;七是严格执行减载和停航封渡、签单发航制度。
该处结合“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安排,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入开展水上安全生产“四项行动”活动,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示范班组”、“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努力创造形成水上交通安全新的良好格局。同时要求各有船乡镇建立健全当地航电枢纽工程与防洪、海事部门提供的重要水情信息的传递制度,及时将获得的水情信息传达到船舶业主及下游有船乡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组织明查暗防组不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防汛措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