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仪陇县委督查办、县纪委监察局、政府办、安监局等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督查组,在仪陇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纳入县目标管理实行督查督办。当天,对农用车超载运输、古家坝渡船救生设施不齐等32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整改。
据了解,今年来,仪陇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日查月报制度,采取督查检查和日查月报相结合的方法,每周把重点隐患检查情况上报县委督查办进行督查督办,直至整改达标。对存在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单位,县委督查办明确督促隐患整改的分管责任人员、主管责任部门和监管责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