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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份地契 见证历史变迁

  • 2009年1月05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余剑 胡强
    1月1日,笔者在仪陇县档案馆查阅室看到,该馆至今还保存着清朝嘉庆、道光、咸丰、同治时期和民国时期房屋、田地买卖文契。据县档案局局长杜运友介绍,最早的一份地契是嘉庆年间的,距今已有200多年历史,而最早的族谱记载时间是清朝康熙二十八年。这些普通的居家生活记录真实反映着历史的变迁和居民生活的变化。
  
    在档案馆查阅室,最早的一份地契写明日期是“嘉庆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记录了梁继魁、梁益兴、梁益有公孙三人立文契内容:“立出卖地文契人梁继魁梁益兴梁益有公孙情因家下负债深重难以填完,只得公孙商议,梁继魁愿将梁规山滚子平地脚下分受地第二股上抵继学,地脚为界……”
  
    接着一份地契是咸丰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陈典禄的房屋买卖文契。6份地契跨越了清朝和民国年间。笔者从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解放后,土地文本越来越规范,到1951年,居民就拿到新中国印制颁发的土地所有证。
  
    据该县文管所相关人员介绍,买卖土地行为在清朝民间十分盛行,这些地契是双方买卖土地时,经过官方认可的一种文书,在民间已不多见。这些地契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时期房地买卖关系、地价变动、农民负担程度等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些情况,对研究旧时仪陇地区的社会关系和晚清时期民间房地买卖文契、契约文书形式都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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