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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7项政策鼓励新办砖厂

  • 2008年11月04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张亚斌 熊莉

    记者张亚斌 见习记者熊莉  10月30日,记者从仪陇县获悉,该县日前出台7项优惠政策鼓励新办砖厂,以此缓解该县境内砖业市场的供需矛盾,规范砖业市场秩序。
    据仪陇县相关部门调查,该县共有101家砖厂,目前有35家停产,其中26家砖厂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9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由于原砖协组织者暗箱操作,各砖厂无视市场经济规律,恶意抬高砖价,增加了建房成本,影响了灾后农房重建、教师周转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敬老院建设等一批重大民生项目的顺利推进。从今年3月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接到群众关于砖业市场垄断经营的举报。为此,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重拳打击砖业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多管齐下整治砖业市场秩序。
    为增加页岩砖的市场供应,县政府出台了7条优惠政策鼓励新办砖厂:凡新建砖厂销售的砖符合县内市场指导价和质量技术要求的,可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协调,按照市场指导价帮助其销往新县城房产开发企业和其他区域政府投资项目;凡属新建砖厂,县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办理相关证照时只收工本费;凡2009年3月底前新建投产且在新政、金城、立山、马鞍等需求量大的地方销售的砖厂,县政府将根据新建砖厂投产时间、生产规模给予2至5万元的奖励;新办砖厂矿权出让按政府最低价挂牌出让,采矿权价款可按合同约定分年度缴纳;新建砖厂涉及农房拆迁、青苗补偿、林地占用等问题,业主按规定补赔偿,矛盾纠纷由所在乡镇出面帮助协调解决;新建页岩砖厂上交的增值税、所得税、矿产资源税,县财政按入库税款县级部分的10%,分3年通过预算安排给业主;新办页岩砖厂需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的,凡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县政府出面与县级金融机构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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