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笔者从仪陇县检察院获悉:在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审议通过了《仪陇县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办法(草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制定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战略决策,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实现标本兼治,促进该县反腐倡廉建设健康发展,特出台该办法。据悉,该办法共分五章二十八条,较为全面完整地从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责和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了具体规定。该办法的出台标致着该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上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增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权威性和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