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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扎实推进灾后农房重建工作

  • 2008年9月25日
  • 来源:仪陇广电
  • 揖稿/编辑:不详
    受“5.12”汶川大地震影响,我县损毁农房1.1万余户,其中,严重损毁4830户,倒塌1144户。为确保受灾群众“住有所居”,我县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把灾后农房重建作为当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全力以赴推进灾后农房重建工作。通过5个月的全力攻坚,农房重建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9月中旬,全县灾后农房重建开工1183户,完工420户,在建763户。12月20日前,将全面完成受损农房重建工作。

  一、科学规划,合理选址。

  切实抓好农房的选址和布局,提高农房选址的科学性和安全性,用规划引导农房建设,是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使重建工作规范有序,我县成立了专门的灾后农房重建规划小组,对灾后农房重建工作进行了科学合理规划。在农房恢复重建选址时,充分考虑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等综合防灾因素,切实做到“三避开”:一是避开地震进可能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危险地段;二是避开现阶段难以流治理的滑坡、崩塌、地面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地段部位;三是避开行洪区和洪涝灾害易发区,洪足防洪、排涝要求。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对成片农房损毁的地方,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按新农村建设要求,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对分散损毁的农房,落实帮建人员,指导分户自建。规划、设计和选址确定后,先行安排使用土地,实行边建设边报批,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二、严格程序,阳光操作。

  为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县严格申报程序,采取“户报民议村评乡审县定”的“五步工作法”,确定享受补助对象,确保阳光操作整体推进。第一步,农户申报。通过电视、广播、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补助政策,对属于补助对象且举家外出的农户,责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将政策和申报条件及时通知本人。农户在充分了解按政策后,自行向当地村委会申报农房重建补助。第二步,群众评议。评议分为组评和村评两个步骤。组评是由村民小组组织超过51%的农户户主,对申报农户进行逐户评议,超过到会人员半数同意的方可报村两委。村评是由村两委成员和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对村民小组上报的受灾重建农户逐一现场走访后,再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和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的评议会,以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人员同意为标准,确定补助农户名单。第三步,村组公示。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在本村各组公示全村补助对象的村评情况,包括村评时间、参加评议人员构成、评议成果,同时公布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民政所长和民政所办公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电话,方便群众反映情况。第四步,乡镇审核。由乡镇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对村上报送的补助对象进行确认,审核确定后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上报县民政局。第五步,民政审批。县民政局接到乡镇报告后,在5天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定的灾后重建户名单公示到村,同时公布县民政局长、分管副局长的手机号码和县民政局救济股电话。与此同时,县上还成立督查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和村组,核查相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截止9月中旬,全县核实恢复重建对象1836户,其中倒房1144户,重度损毁632户,新增建房60户。

  三、整合资金,加强管理。

  为解决灾后农房重建的资金难题,我县通过压缩政府支出、加大政府投入、政策性贴息贷款、社会捐赠、对口帮扶、税收减免等多渠道和多方筹集资金,同时,整合国土、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惠民项目和资金,重点向灾后农房重建倾斜。目前,我县已多方筹集资金344.55万元及部分捐赠资金,统一用于灾后重建工作。加强建房资金管理,所有农房重建资金均建立台帐,实行专户储,专账管理,专款使用,按标准补助,按建房进度拨付。对确认的重建,按重建进度分三次发放补助资金,其中动工阶段发放补助资金的30%,主体结构完成时发放50%,建成验收合格后发放20%。重建资金实行打卡直发,受灾群众凭折及身份证直接到邮政储蓄所领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领。截止至目前,共发放农房重建补助资金700.78万元。

  四、加快进度,确保质量。

  为切实加快农房重建进度,我县实行县、乡、村、农户四级联动,分工负责,全力推进。简化受灾农房迁建审批手续,由国土、建设等部门联合组成住房重建审批小组,对农户的重建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审批后,县审批小组派专人送至乡镇,乡镇再派专人送至各村。各乡镇和村组组织民帮工帮料,着力解决灾民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力给灾民提供便利。建立技术人员包村包社包户机制,每一重建户都有一名乡镇建管所的工作人员对口联系,进行一对一的技术指导。高度重视建房施工质量,加强对建材供应、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以县建设局为主体,成立专门的技术指导机构,发放住房建设技术标准宣传资料,开展了针对农村砖瓦工、建筑工的技术培训。对农房重建工作实行每月情况逐级上报制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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