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惠政策“引”。出台《关于承接产业转移暨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政策规定》,县财政分年度安排1000-5000万元的工业发展资金;鼓励各类优势企业强强联合,组建大企业、大集团,按其每年上缴税收地方实得财力较上年增量的50%奖励企业用于品牌建设、市场拓展;新增税收年增幅达20%以上的工业企业,按新增税额地方所得部分80%奖励企业。
二是项目推介“招”。组建招商小分队,长驻北京、新疆、成都、重庆等区域招商。目前,共新签约重大项目14个,其中新签约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至1亿元项目3个,1亿元以上项目1个。
三是激励措施“留”。对创立国家级、省级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省级名牌产品认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新形成固定投资额达200万以上,奖励企业3-10万元。
四是优化服务“帮”。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新办企业“绿色通道”;建立项目督查督办机制,实行项目“签约-落地-投产-达效”全程跟踪督办;成立工业园区警务室,加强园区台安管理。1-6月,全县在建项目76个,协议资金96.8亿元(含天然气净化厂68亿元),到位资金1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