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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走上街头说法

  • 2008年4月28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邓超 苟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实施17年后首次进行了修改,已于近日施行。为了让广大群众明白新法的内涵,4月22日上午,仪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走上街头,向老百姓讲解新法和执行方面的新规定,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

    据了解,《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主要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诉难”和“执行难”两个问题展开,新的《民事诉讼法》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罚款金额为1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并增设了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披露被执行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新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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