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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20:43:49
仪陇在线网友
贵报记者 仪陇县政府出台了一项惠民政策,让失地农民老有所养,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按文件,农民不足龄缴18372元,可是经办人要收230元不出具任何单据,还要农民缴2009年的养老保险才肯办理相关手续。请问这是县政府的本意吗,失地农民缴18372元就十分困难,如再缴2009年养老保险无意于雪上加霜,可否缓缴2009年的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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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20:43:49
wangqm0629(wangqm0629)
面议啥嘛,给好多直接说,免得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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